亚心网讯(记者 宗合 通讯员 王永吉)“你女儿在我手上,我要50万,不准报警……”3月26日,回想起女儿被绑架的事时,家住乌市银川路附近的陈兰仍心有余悸。好在女儿最终没事,案犯也被抓获。
记者3月26日从乌市高新区(新市区)法院了解到,此案已于3月19日开庭审理,当天并未宣判。
陈兰的女儿11岁,名叫燕燕。2011年10月15日,陈兰收到一条短信:你女儿在我手上,我要50万……陈兰当即报了警。办案民警次日凌晨1时许,在昌吉市一居民楼出租房内将嫌疑人刘顺抓获,并解救了燕燕。
27岁的刘顺是昌吉某农场人员。一年多前,他在燕燕所居住的小区开了一家超市,认识了常去买东西的燕燕。去年8月,由于摔伤了腿,刘顺转让了超市,手头也越来越紧。去年10月14日,在小区里,懊恼的刘顺看见了燕燕。“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就魔怔了,想着绑架孩子向她家要钱。”刘顺叫住燕燕,谎称自己要出差,请他帮忙照看家里的几盆花。燕燕答应了。
次日,刘顺租车将燕燕接到了自己在昌吉的租住处,用透明胶带、绳子把燕燕捆绑起来,随后给陈兰发出了勒索短信。
短信发出后,刘顺越想越害怕,他松开燕燕并给燕燕2元钱让她坐车回家。可燕燕不敢一人回家,让刘顺送她回去。担心被发现,刘顺对燕燕说,等夜里两三点再开车送她回去。结果,民警很快找上门抓住了他。
庭审中,法官表示,刘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一般起判都在10年以上。庭审后,刘顺的父亲说,他们家经济条件不好,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荒唐事,而刘母从开庭到休庭一直在哭泣。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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