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 昨天,晋城的气温逐渐回升,市区最高气温达到18℃。当日,晋城市区集中供热正式停止供暖。细心的市民掐指一算,这个采暖期比规定期限多了18天。
按照规定,晋城市每个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采暖期为122天。据晋城市热力公司介绍,根据天气情况,市区去年11月8日提前一周开始供暖,一直持续至昨天停止,实际采暖期为140天,比规定的122天多供了18天。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晋城热电一期工程的竣工,晋城市区供热面积从原有的760万平方米扩至1827万平方米,且集中供热质量也得到保障。由于热源得到保障,使得刚刚结束的采暖期间的投诉与往年相比下降了一半。每延长1天供暖,仅热量的成本约70万元,再加上水电等,供热成本要上百万。晋城市热力公司表示,多供的天数不会向市民加收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
(李吉毅 常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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