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案当天监控录像截图。(资料图) |
王海剑受审。新华社发 |
王海剑被捕。(资料图片) |
据新华社电 记者3月31日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武汉“12·1”建行爆炸案王海剑、王伟、王安安等三名疑犯已被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王海剑等三人制造爆炸物、多次预谋和踩点,最后由王海剑通过遥控引爆了爆炸物,导致2人死亡,10余人受伤。
3月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2010年10月以来,疑犯王海剑在学习了制造爆炸物的方法、购买了制造爆炸物的原料后,开始非法制造爆炸物,并与被告人王伟、王安安等人共同测试爆炸物效果。
2011年7月,疑犯王海剑向疑犯王伟、王安安提出通过爆炸的方式抢劫银行运钞车并得到两被告人同意。三人经多次预谋,确定了各自分工并实施了到目标银行踩点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1年12月1日,疑犯王海剑独自携带爆炸物至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将爆炸物藏匿于该银行门前的人行道上。当日17时30分许,当运钞车停在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路边,银行职员将钱箱提出银行准备送上运钞车时,王海剑通过遥控引爆装置引爆了爆炸物。爆炸当场致2人死亡,10人轻伤,5人轻微伤,公私财产损失人民币12.7万元。
据了解,武汉市中级人民法将对此案择日开庭。
案件还原:
据介绍,案发前王海剑多次到银行踩点,还精心设计了爆炸位置、抢劫方法及逃跑方案,并在炸弹上放置水泥灰。爆炸时他就骑车躲在马路对面,趁爆炸时的混乱和水泥灰扬起烟雾的掩护,他准备趁乱骑车过去抢钱逃走。所幸的是,当时有两辆车占了运钞车原有的停靠车位,挡住了爆炸点,再加上押运队员的临危不乱,抢劫才没有得逞。[详细]
2011年6月13日,在王海剑位于熊家嘴的租住地,他叫来关系人,观看他做爆炸试验。王海剑本是信心满满地准备炫耀自己的"实力",没想到被严重炸伤。据悉,这一次,王海剑左眼受伤,前往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治疗,将左眼晶状体都摘除了,牙齿也炸掉了两颗。[详细]
因报警勇助警方生擒震惊全国的特大爆炸案嫌犯王海剑,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英雄护士陈礼彬和张丽平获得该院嘉奖:各记二等功一次,各奖励6万元,并提供公寓房一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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