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小侦 记者 郭桂花)女子与男友吵架后,凌晨独自一人在路上,遭强奸后又被抢劫。昨日,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强奸两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阿三。
2012年2月底的一天凌晨1时许,阿三在集美区兑山村一网吧上完网走出来,在一公交车站下避雨时,看到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子与男友吵架后,独自一人走在路上。阿三心生邪念,尾随这名女子到一个没有路灯的地方,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她挟持到附近一个破房子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得手后,阿三又用言语威胁等方式向女子索要500元,女子自称其身上没钱要到其暂住处取。阿三同意后,与女子一起到她的暂住处,女子走进其暂住处后,立刻关上门。阿三见无法进入,遂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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