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领导人、“立法委员”选举结束已两个半月,仍有多位“参选人”未向台“监察院”申报“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三组领导人,仅宋楚瑜完成申报。台“监察院”提醒,若4月16日前仍未申报,将处2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台“监察院副秘书长”许海泉指出,共有十三组人申请开设“政治献金专户”,但其中10组最后并未“参选”,这10组中,尚有1组未申报。参选的3组候选人,马英九与蔡英文尚未申报政治献金。
国民党发言人殷玮表示,国民党一切依法办理;蔡英文办公室也说,一定会在期限前准时申报。据了解,过去的“候选人”都有按时申报政治献金及其用途,除支付选举开销,若有剩余,悉数支付党务开销。
台“立法委员”选举部分,有245人申请设立政治献金专户,其中226人正式“参选”,其中,仅68人完成申报政治献金、158人尚未申报。
台“监察院财申处”指出,“依政治献金法”规定,向“监察院”申请开立政治献金专户的“参选人”,在选举期间不论有无收受政治献金,都应依规定于选举投票日后三个月内,即4月16日前,向“监察院”申报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
【联合报】
责任编辑: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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