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翔 通讯员 薄萱
晚报讯 清晨一大早起床,却发现自家轿车堆满了污物,市民郝先生气愤异常,遂将“嫌疑人”拉下楼评理,不料在争论中,对方却因情绪过于激动,突发心脏病而死。日前,宝山法院判决该市民郝先生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这场悲剧发生在去年11月13日8点左右,宝山区南大路某弄小区里,住户郝先生下楼准备开车外出,却发现自己的私家车的挡风玻璃及车顶上已经是“满目苍夷”。当看见大量被人从高空抛下的污物后,郝先生实在控制不住情绪,他怀疑此事是靠近停车位的二楼住户干的,遂上楼后敲开201家门,将60多岁的住户王先生“拽”下楼,声称其车上的垃圾是他家扔的,让他好好看看并清理干净。
王先生被拉下楼后情绪相当激动,不承认自己曾丢弃污物,当场与郝先生吵起来。王先生的家人下楼后,发现卷入争吵中的除了王先生和郝先生,还有同幢楼的徐女士和杨老太,她们在帮着郝先生说话。随后,王先生的家人也加入争执。
言语冲突中,王先生越吵越激动,感到被冤枉的他,甚至对着整个楼大嚷。大约十分钟后,王先生终于平静下来,正当他准备走到边上坐一会儿时,意外突然发生,王先生还没坐正就瘫倒下去,虽然急救人员很快到场抢救,但悲剧依然不可避免。
今年2月初,王先生家人将郝先生以及上述两位邻居告上宝山法院,认为王先生的死亡与被告三人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三被告应该就王先生的死亡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近30万元,并要求三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庭审中,被告郝先生认为,王先生原有心肌梗塞和冠心病等病症,并进行过两次心脏支架置入手术。在相关部门出具的《调查记录》中,其死亡原因为:“今因生气,突然倒地,心脏、呼吸停止跳动,抢救无效死亡。 ”自己并没有对他有什么过激行为,是死者对着整幢大楼大叫后才导致死亡。
同为被告的两名邻居也认为与自己没关系,她们只是在劝说,让王先生不要太激动,不要与郝先生争执。法院认为,根据警方的材料反映,被告郝先生因轿车挡风玻璃被扔垃圾与王先生发生一定争执,虽无证据证明其言语有过激之处,但其行为却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王先生的激动情绪,并进而对其心脏疾病产生一定的影响。
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两位邻居在整个事发过程中有不妥之言行,原告要求该她们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遂酌情确定由被告郝某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计15000元。另外,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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