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昕) 陕西省物价局将于下月10日召开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昨日记者获悉,此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员已经公布,同时省物价局还公布了此次试行阶梯电价的背景以及拟定的两套调价方案。
听证人员具体名单
可在省物价信息网上查询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陕西省物价局将于5月10日召开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目前,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按听证程序规定就绪。
此次省物价局公布的听证会人员名单中,包括消费者代表11人,经营者代表3人,省人大代表2人,省政协委员2人,政府相关部门代表3人,专家学者代表2人,具体人员名单市民可在省物价信息网上查询。
一户一表的用户年用电量
占居民总用电量46.3%
据了解,2011年,我省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的电量约137.5亿千瓦时,其中陕西省电力公司直供居民生活用电量约101.1亿千瓦时,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供居民生活用电量约36.4亿千瓦时。我省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738万户,年用电量63.6亿千瓦时,占居民总用电量的46.3%;合表用户年用电量70.2亿千瓦时,占居民总用电量的51.1%;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及居民卡表用户年用电量约3.7亿千瓦时,占居民总用电量的2.6%。
居民用电含税成本
约0.8元/千瓦时
另据测算,由于居民生活用电属于低压远端送电,损耗和人工费用较大,据测算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不含税成本为0.63元/千瓦时,含税和各项政府性基金的成本约为0.8元/千瓦时。自2006年7月以来,我省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电执行的价格为0.4983元/千瓦时。价格和成本倒挂差额约0.3元/千瓦时由其他电力用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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