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4日讯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中旬进行。省物价局24日公布居民阶梯电价调整的两个拟订方案。其中,方案一设定190度/户·月的基本用电量,意味着全省80%以上的居民不会增加电费。方案二则设定220度/户·月基本用电量,可覆盖全省90%以上的用电居民。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各地居民阶梯电价的具体标准,可由各地结合各自情况自行设定。但“一档”电量所覆盖的居民家庭的比例,国家统一确定为80%。
省物价局表示,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本次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初步拟定两个方案:
方案一,按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分档,第一档为19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190-300度,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5分;第三档为300度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25元。
方案二,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第一档设置为22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220-350度,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8分;第三档为350度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
两个方案均确定,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山东省物价局人士表示,本次拟定的两个方案中,方案一中基本用电量相对较少,但加价幅度较小。据测算,方案一中“一档”电量可覆盖全省80%以上的居民。而方案二中,虽然超过“一档”基本用电量的电价加价幅度较高,为每度8分和0.3元,但每户每月220度的基本用电量,能够覆盖全省90%的居民用电户。
省物价局人士表示,目前,全省已有97%的家庭用户完成了户表改造,未完成的居民用户,暂不实施阶梯电价。而阶梯电价的计费方式,也将在按年统计和每隔2个月统计之间待选。
作者: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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