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独自外出洗澡 浴池方拒绝进门要求签生死状
浴池甲:建议您带女儿来 浴池乙:得签免责协议 72岁王大娘觉得伤了自尊
(记者 史云峰)72岁的王大娘觉得自己依旧硬朗,但凡能力所及的事情她都身体力行,包括洗澡。然而当她拎筐去浴池洗澡时,被浴池方面拒绝进门,浴池方面说得有家人陪同才行。遭受冷遇让老人很受伤:“我觉得自己还年轻啊!”
趁人少独自洗澡 老人遭拒
王大娘是个很要强的人,不过前几天的洗澡经历让她感觉“伤自尊”。
平时如果女儿有时间,一般都是王大娘和她一起去洗澡,如果天暖和王大娘就自己在家洗。可前几日丹东降雨,天气有点冷,王大娘想到女儿晚上还要照顾上高中的外孙子,她没有给女儿打电话。
“我寻思别什么事都找孩子,我现在还能动能走的,体格挺好,自己洗澡不是什么大事儿。白天年轻人上班,浴池人少,自己洗挺好。”王大娘这样想着,收拾澡筐衣服去洗澡了。
王大娘去的是平时和女儿常去的那家浴池,老板娘见她是一个人便问姑娘怎么没来,王大娘说孩子忙所以自己洗。结果老板娘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浴池人太多,大娘自己洗澡容易碰着摔倒,还是改天和女儿一起洗吧。
换了一家浴池 被要求签免责协议
王大娘一听便转身离开,去了隔条街的另一家浴池,结果对方见她一个人进门也没有放行的意思,先是委婉地说这么大岁数了别自己洗澡。
“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我说‘没事,我体格挺好,自己能行’。结果人家说,为了安全,不能让我进去洗。”王大娘告诉记者,浴池老板说一旦她摔伤了负不起责任,所以劝她在子女陪护下来洗澡。
“我当时有点生气了,就问他,我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样吗?花钱买票就得让我进。”王大娘的态度没有让浴池老板让步,他随手拿过来笔和纸放在吧台上,让大娘写个协议,大概意思是非要进去洗的话如果摔伤滑倒等一切后果自负。
先是遭到婉拒,又被要求签订“生死状”,王大娘气得扭头就走,澡也没洗成。回到家她就一直生气。
“虽然我老了,但是腿脚利索,耳不聋眼不花,基本没有什么大毛病,我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王大娘说,“可他们不让我洗,让我觉得自己在别人眼里原来已经不中用了,很伤心。”
消协:浴池不合理
律师:写保证也不免责
昨日,记者来到王大娘遭拒的第二家浴池,浴池老板告诉记者,老年人洗澡,最让人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浴池内温度高,空气不畅,容易诱发心脏病和突发脑溢血。而且浴池地面全是水,老年人非常容易滑倒。
“万一老人在浴池里发生意外,这个责任谁承担得起啊!要顾客写保证,就是要把责任说清楚。”老板说。
丹东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禁止老年人进入浴池肯定不合理,但老年人独自洗澡确实存在危险。浴池有必要提醒老年人在洗浴过程中应多注意安全,同时商家应多从服务的角度完善自己,如做好防滑,多设可休息的椅子,保证排风畅通等。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表示,浴池要求王大娘签订的协议只能证明浴池方尽到了提醒的职责,但如果老人在洗浴中心内因为浴室设施或服务的问题发生意外,洗浴中心仍然不能免责。
采访中,大多老人都表示不甘自认衰老。一位83岁的大娘说,她身体不错,听力稍有下降,于是子女出于孝心便当着她的面探讨该买助听器了,结果她听罢当时就火了,“我现在就戴助听器,等老了怎么办?”在她的心里,自己还很年轻,根本不需要助听器。
作者:史云峰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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