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鹏)4月29日,针对个别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出现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3个月内,对本地区的相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年内,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要控制在编制定员和人事增人计划以内。除中央、省要求的政策性安置外,不得超编制、超计划选调和招考录用工作人员,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安置和调入工勤人员。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干部任免、调动、奖惩、培训、退休等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培训学习、退休、病假、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等,要严格执行相关方面的工资管理规定。严禁到龄离岗不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严禁代替已故人员领取工资、离退休费;严禁遗属补助对象死亡仍领取遗属补助或不符合条件的遗属补助对象领取遗属补助。未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严禁在编(职)不在岗人员,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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