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莹) 舞狮是中国一项传统表演,然而这项古老的表演形式却在当代触发了一起商标权保护的诉讼。“掌礼司万寿无疆武太师老会”的传人董云认为北海公园打着“掌礼司”的名义表演舞狮,侵犯了他的商标权,将北海公园管理处告上法院索赔5万余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作为清代宫廷机构的“掌礼司”被注册商标后,别人还能否再随意用成了此案的焦点。
“作为一项宫廷舞狮表演,从皇家传入民间后,我的父辈祖辈都在传承,到我已经是第四代传人了。”开庭前,原告董云先生拿着各种照片、文献材料等向记者介绍着自己狮会的历史沿革。董先生说,作为“掌礼司太狮老会”的传人,多年来他一直从事舞狮表演。为了更好地传承,他于2003年取得了“掌礼司”的注册商标,商标范围为文娱活动、演出等。
董先生说,舞狮就是掌礼司负责的一个项目,这种皇家舞狮表演后来流入民间。“现在有很多舞狮会,但各有字号,我们这一派就叫掌礼司太狮老会。别人用自己的名号舞狮没有问题,但我已经注册了掌礼司注册商标,要进行掌礼司名号的舞狮就必须经过我许可,或由我们表演才算合法使用。”
北海公园管理处当庭解释说,董云的注册商标是“掌礼司”,但他们在报纸上宣传时的字眼是“掌仪司”(与“掌礼司”是一个意思),并非其注册商标。他们在现场和展板上确实提到了掌礼司狮子会,但却是为了普及老北京知识,客观介绍宫廷舞狮和清代掌礼司机构设置,因此提到掌礼司舞狮合情合理。掌礼司狮子会是对皇家舞狮表演的笼统说法,并没有具体到某一个字号的狮会,没有侵犯掌礼司太师老会的商标权利,而且舞狮表演不收取费用,表演是非商业性质的。
公园代理人说:“虽然原告注册了掌礼司商标,但作为一个清代就有的宫廷机构设置,原告对这三个字没有垄断权。现在的舞狮表演都源于掌礼司舞狮,谁也无资格宣称自己就是唯一传承,原告的狮会也只是一个支流。皇家舞狮表演并不是原告所创,不是你注册了商标,别人就不能再用掌礼司,不能再说掌礼司。”北海公园认为,他们使用介绍掌礼司这一清代官职设置,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侵犯商标权。
董云拿出很多请柬和老照片证明自家为掌礼司舞狮的传承人。“如果在过去,有人打着掌礼司的名号舞狮,我们是可以直接砸了场子的。但现在都要按法律程序走。”董云的律师表示公园在媒体上的介绍都说的是掌仪司舞狮表演,就是对表演形式的宣传。用舞狮表演吸引游客获得门票收入,自然有经济利益,并非没有盈利。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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