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跃华)昨日,反歧视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机构发布了《国内航空公司就业歧视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对21家航空公司公布的招聘公告进行了研究,并指出存在年龄、身体特征、性别、健康、婚育、户籍、社会出身(本人及家人有无犯罪记录)等7大类就业歧视。《调查报告》指出,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备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是解决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就业歧视的关键。
“此次调查样本为国家民航总局网站上公布的26家航空公司中的21家航空公司。我们通过网络方式搜集汇总这些航空公司近两年对外发布的招聘公告,其中招聘岗位包括飞行员、乘务员以及安全员,再根据招聘的条件要求进行分类整理。”亿人平机构调查负责人苗杰介绍说。
调查显示,21家航空公司中对年龄均有所限制;20家航空公司的招聘公告中设有身高限制、18家设有外貌限制,如要求“面部无雀斑、痤疮,嘴形好,说话、微笑时无嘴形不对称”;16家航空公司明确提出性别要求,性别歧视的岗位主要集中在“飞行员”(包括“飞行学生”),大部分要求男性;5家航空公司的对外招聘明确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4家航空公司招聘中要求未婚,拒绝已婚;2家航空公司明确要求“非农业户籍”;18家航空公司在招聘时要求“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等。
调查认为,民航招聘领域存在用工歧视现象有以下原因:平等用工观念淡薄,错误理解用人自主权;法律法规不健全及部分法规相冲突;法律法规没有有效地执行。
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禁止就业歧视,但规定的就业歧视种类偏少,与现实中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脱节,对于上面提到的航空公司招聘中的婚育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及政审歧视均未涉及,且该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乙肝健康歧视,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仍有很多航空公司拒绝招录乙肝病毒携带者。
《调查报告》的执笔人,亿人平研究员牛玉亮表示,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完备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如果没有完备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受害者维权无门,则很难遏制就业歧视现象。所以,从法律制度层面来着手,是消除就业歧视的关键。
为保障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利,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完备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另外,应消除法律之间的“打架现象”,明确禁止航空公司入职招聘检测乙肝,保持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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