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毁容案”宣判 原告不服判决将申抗诉
2012年05月10日18:1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5月10日消息(记者张秋实 刘黎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合肥少女毁容案今天下午在安徽合肥包河区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汝坤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个月。
原告方不服判决
结果一出,周岩一方表示很难接受,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在接受采访时,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强烈异议。
王亚林:事实、定性、量刑都不服,第一关于涉案打火机的油量没有查清楚;第二要求法院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但是法院没做;第三法院有两个酌定从轻的理由,我们认为不能成立。所以,我们将在法定的5天之内,去请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担心被告人被减刑
在今天的庭审中,受害人周岩由于在北京接受治疗没能出现在庭审现场,不过,她一直在等待判决结果。今天下午三点,中国之声记者在医院见到周岩时,她正拿着手机刷微博,看评论。4月23日在合肥的庭审结束后,第二天她就和妈妈返回了北京。
周岩:开庭完之后,我就是天天心情不好,也没有开庭前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了。
这几天甚至是日常的康复治疗,周岩都不愿意做,她的主治医生今天上午还和她谈心谈了几个小时。
记者:你今天怎么都没去做治疗啊?
周岩:没那个心情。
记者:能停吗?
周岩:不能停也没办法。
下午三点十分钟左右,病房里有位朋友得到消息说,被告人陶某某被判12年零6个月,周岩很平静,发了条微博,只有几个字“十二年零六个月”,省略号。周岩说,对陶某某的刑事判决结果,她和家里人早有预料,因为23日庭审现场,几乎就有个共识,刑期大概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周岩和她的妈妈李女士都说,还没想过上诉,只是担心陶某某也许会被减刑。
周岩:我觉得可能我还没从医院出去,他就出去了。我现在不是生气了,无奈。
3点25分左右,周岩的妈妈李女士接到了今天去法庭听判决的周岩小姨的电话,电话很简短,说判决是12年零一个月。知道了这一最终结果,周岩的声音忽然提高,情绪有些激动。
周岩:十二年零六个月?气死我了,干脆判当庭释放算了。
得知刑事判决结果前,周岩的妈妈李女士说,开庭前曾希望公开庭审,现在希望公正判决。得知结果后,李女士表示,现在最关键的还是要最大的努力能让周岩得到最好的治疗。来北京住院后,周岩已经习惯把自己的心情写下来,装在一个塑料卡通老虎的肚子里,不知道今晚,这个花季女孩又会写下些什么。
专家分析量刑标准
对这样一个一审判决,法律专家如何解读?中央台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对于一审判决,洪道德教授分析,法院充分考虑了公诉机关庭审时提出的10年到12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洪道德:已经充分考虑了案件犯罪的事实、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也充分考虑了被告人个人法定的从宽处理的情节,主要是他犯罪的时候未成年,以及犯罪之后,被告人和被告人的监护人减轻犯罪后果,挽回犯罪造成的损失这样一种积极的态度。
为什么对被告人要从轻、减轻处罚,洪道德作了进一步分析。
洪道德:第一,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就是说未成年人的犯罪造成后果再严重,最高也就是无期徒刑;第二点,法律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三,我国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有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诉讼方针是“教育、挽救、感化”,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样一个原则。
我们知道这一案件,被害人周岩是因为拒绝陶汝坤的求爱而惨遭毁容的,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中学生早恋的问题,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组书记、秘书长操学诚分析说,目前中学生早恋的问题比较普遍,而正确处理情感问题对未成年人来讲确实很难,现在的家长和老师已经认识到了青春期情感变化的特殊性,但依然没有应对的能力,很多孩子面对情感危机还是要单兵作战。
操学诚:家长和老师对孩子中学恋爱的问题表现出更大的宽容度,这是一个进步,但是解决的能力我认为是准备不足。比如网络的问题,现在网络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我们的一些家长对网络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孩子在网上做什么,或者对他进行有效引导。孩子在成长,但我们的老师和家长在沟通的能力上还要培养和提高吧。
作者:张秋实 刘黎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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