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合肥少女毁容案昨日下午在安徽合肥包河区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
原告方不服判决
结果一出,周岩一方表示很难接受,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在接受采访时,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强烈异议。“事实、定性、量刑都不服,第一关于涉案打火机的油量没有查清楚;第二要求法院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但是法院没做;第三法院有两个酌定从轻的理由,我们认为不能成立。所以,我们将在法定的5天之内,去请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王亚林说。
担心被告人被减刑
在昨日的庭审中,受害人周岩由于在北京接受治疗没能出现在庭审现场,不过,她一直在等待判决结果。昨日下午三点,记者在医院见到周岩时,她正拿着手机刷微博,看评论。
下午3时10分钟左右,病房里有位朋友得到消息说,被告人陶某某被判12年零6个月,周岩听了很平静,发了条微博,只有几个字“十二年零六个月”,省略号。周岩说,对陶某某的刑事判决结果,她和家里人早有预料,因为23日庭审现场,几乎就有个共识,刑期大概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周岩和她的妈妈李女士都说,还没想过上诉,只是担心陶某某也许会被减刑。
“开庭完之后,我就是天天心情不好,也没有开庭前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了。”周岩说,“我觉得可能我还没从医院出去,他就出去了。我现在不是生气了,无奈。”
3时25分左右,周岩的妈妈李女士接到了今天去法庭听判决的周岩小姨的电话,说判决是12年零1个月。知道了这一最终结果,周岩的声音忽然提高,情绪有些激动,“12年零1个月?气死我了,干脆判当庭释放算了。”
得知结果后,李女士表示,现在最关键的还是要最大努力地让周岩得到最好的治疗。 (中广网)
专家分析量刑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应从轻处罚
法院充分考虑了公诉机关庭审时提出的10年到12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已经充分考虑了案件犯罪的事实、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也充分考虑了被告人个人法定的从宽处理的情节,主要是他犯罪的时候未成年,以及犯罪之后,被告人和被告人的监护人减轻犯罪后果,挽回犯罪造成的损失这样一种积极的态度。第一,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就是说未成年人的犯罪造成后果再严重,最高是无期徒刑;第二,法律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三,我国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有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诉讼方针是“教育、挽救、感化”,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操学诚:
家长老师处理早恋能力待提高
这一案件涉及中学生早恋问题,目前中学生早恋比较普遍,而正确处理情感问题对未成年人来讲确实很难,现在的家长和老师已经认识到了青春期情感变化的特殊性,但依然没有应对的能力,很多孩子面对情感危机还是要单兵作战。一些家长、老师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对他们进行有效引导。孩子在成长,但老师和家长在沟通的能力上也要培养和提高吧。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