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李世武) 通过自己为证券公司电脑后台数据库进行维护时掌握的系统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男子利用QQ远程协助登录到该公司后台数据库中,多次窃取该公司的股民信息资料合计约78万条,并进行贩卖牟利……前不久,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自作聪明的技术员因罪获刑。
据了解,这个贩卖股民个人信息的男子叫张强(化名),南方人,大学毕业后在外地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据审理查明,张强于2010年4月至5月期间,利用其在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身份,通过为山东某证券有限公司开发电话辅助营销系统时所掌握的后台数据库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通过QQ远程登录的方式,多次从证券公司后台数据库中窃取股民资料(包含股民的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贩卖,并使用银行信用卡收取赃款,获利约1万元。经查证,张强非法获取的股民信息中有78万条系真实股民信息。
事发后不久,证券公司发现该公司股民个人信息外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了公司营销系统开发商具备犯罪条件的线索。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于前不久在外地将张强抓获。当场查扣笔记本电脑、银行信用卡等作案工具及现金410元,并分别冻结了张强银行账户中的个人钱款。在张强的笔记本电脑中,发现硬盘文件中包含大量股民信息,股民信息主要包含姓名、电话等内容。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张强以窃取的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成立。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一审以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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