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星报
星报讯(记者 刘欢) 昨日下午,记者从“合肥少女毁容案”受害人周岩的代理人王亚林律师处获悉,周岩及其家属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抗诉申请书,对合肥包河区人民法院5月10日作出的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该申请书于昨日以特快专递形式,递交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王亚林表示,申请人周岩不服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向检察机关申请提起抗诉。王亚林指出,一审法院关于与定性相关的涉案打火机油的数量、与量刑有关的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均未查清;同时,被告人陶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并列举了省高院的类似判决进行佐证。他还指出,一审法院以陶某未成年两次对其从轻处罚、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陶某的法定代理人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为由,对陶某从轻处罚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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