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官方:村民住路边是因为舍不得出房租
2012年05月17日11:02
来源:昆明信息港
巧家官方曾公布,“5·10”爆炸案嫌疑人赵登用的作案动机是性格极端,报复社会。但由于爆炸地点在花桥社区的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站,当地不少居民认为,爆炸案与拆迁问题或多或少有一定关联。
昨天下午6点半左右,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指挥部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就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负责人表示,巧家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是合法的,不存在重复使用国土厅批文号的问题。同时,丁发朝的死亡,郑永江的判刑,杨玉祥被拘留,与拆迁工作也是没有联系的。
村民没有任何意见后
才进行征收
记者:巧家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是否合法?是按照什么程序进行征收的?
指挥部:巧家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是合法的,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依法征收的。严格征收程序,依法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还组织村民代表到相关县区进行考察。像昭阳区、鲁甸这些地方去考察过。依法发布征地公告,召开征地大会,特别是房屋的征收工作,实物调查和两榜公示,依法开展评估工作。在村民没有任何意见后,才进行征收,签订补偿协议。
记者:28号文件与79号文件不同之处在什么地方?面积是增大还是缩小了?
指挥部:28号文件和79号文件都是根据国务院的一些文件精神制定的,考虑到村民的利益,在征得村民的同意后,对79号文件进行了修改。两份文件相比,差别不是很大,28号文件只是在面积上缩小了一些。但实际情况是,建筑面积虽然缩小了,但层数允许村民建盖六层高度的房子。实际上,村民房子的面积是增加了很多倍。巧家为了建设生态湖滨旅游城市,安置村民和搞好绿化,在原来91亩的规划用地上,又多增加了143亩的土地,居住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一个文件号使用两次
并没有违反规定
记者:为何引用国土资源厅过期的文件号?一个文件号为何使用两次?土地征收面积是否超标?
指挥部:按照规定,土地批文的有效期只有2年时间。从2004年开始,巧家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因为土地上的非法建筑很多,遭到村民的重重阻拦,但这项工作一直在艰难地进行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国家也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一个文号只能使用一次的规定。对于土地征收面积是否超标的问题,村民已经投诉到上级部门,省市国土部门,以及纪委等部门也前来调查过,没有多征收的情况存在。
记者: 我们了解到,有法院工作人员在拆迁办任职,情况是否属实?
指挥部:2011年5月,巧家县拆迁办成立后,确实有一名巧家县人民法院的普通法官参加,但并没有参与拆迁办的实际工作。他是科员级别,只从事法律咨询等相关工作,并不涉及拆迁办的实际工作。
(但记者获悉的一份以“中共巧家县县委办公室”为抬头的“巧办通【2011】50号”文件中,在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领导组的名单里,该县政法委副书记廖正坤、县法院院长刘世荣、检察院检察长吴林、公安局副局长杜如伦、司法局局长唐友等人被列入领导组副组长职务。)
有村民住路边
是因为舍不得出房租
记者:对群众的补偿安置是如何进行的?为何有群众还住在路边?
指挥部: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砖混结构的房子,补偿1081元一平方米,而在巧家县城修建砖混结构的房子大约就700元一平方米。在征收过程中,对群众实行优惠政策。一是房屋置换,如果是砖混结构的房子,按照1比1的标准进行置换。如果是土木结构的房子,按照1比0.8的标准进行置换。对先期拆迁的村民,每月支付过渡安置费,最少的500元一月,最多的1500元一月,一直到村民搬进回迁安置房为止。要求村民租房子居住,但有的村民却不愿意花这个钱就在路边搭建一个棚子暂住。
记者:“5·10”爆炸案与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是否有关?丁发朝的死亡,郑永江的判刑,杨玉祥被拘留,与拆迁工作是否有联系?
指挥部:“5·10”爆炸案与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丁发朝的死亡,郑永江的判刑,杨玉祥被拘留,与拆迁工作也是没有联系的。这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案子,具体情况要找公安机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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