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金昌伟)21岁的河北农民刘磊将一名深夜怄气出走的女青年杀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磊死刑。
去年8月31日23时许,刘某在本市密云县暂住地内,因琐事与男友发生争吵。9月1日凌晨,刘某从暂住地小区出走。当日2时许,刘磊在该小区附近适遇刘某,并与之搭讪攀谈,攀谈间刘磊对刘某欲行不轨时二人发生争执,刘磊便将刘某强行拖拽至一空地处,将刘某推倒在地,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击刘某项、背部数刀,致刘某死亡。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刘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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