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村干部卖保险 “人民公仆”变成业务员
2012年05月31日17: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江苏如皋市东陈镇居民李女士近日向中国之声反映,去年她在村干部的宣传下购买了一份农村财产保险。当时的宣传称只需缴纳50元的保险费,一旦家庭财产受到意外损失,可以享受最高4万元的赔偿。
但去年,李女士家的房屋遭受天灾。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受灾后,保险公司只赔付了100元:
李先生:4月份的时候,我妈妈到村委会,会计就给了我妈妈100块钱,说是保险公司赔的。今年5月份我就问那名会计哪个保险公司赔的,有没有理赔的依据,不能给我出示这些。问她哪个保险公司,她也说不清楚。
记者随后从东陈镇镇政府了解到,为李女士承保的是一家名为"紫金保险"的公司。紫金保险如皋支公司理赔部理算员崔洪玲向记者解释说,除了定损的100元,他们决定出于人道主义援助,再支付给李女士800元钱:
崔洪玲:只能说我们的定损太紧了。
同时,崔洪玲还向记者坦言,他们保险公司并没有与农户签订保险合同,他们只与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也就是当地农民所称的"农经站"直接发生业务关系:
崔洪玲:农经站是我们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就是由农经站提供的清单。
记者在接下来的调查采访中发现,农民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时,既不知道所投的是哪家保险公司,也不知道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只知道是村干部收的保险费,家庭财产受到损失之后向村干部反映,赔偿款也从村委会领取。东陈镇蒋忠村村会计蒋银华表示并没有合同,只是开了收据。
蒋银华:没有合同,开了一个收据,收据上面就写着财产保险。50块钱。
记者:写的哪家保险公司?
蒋银华:没写。
记者:具体涉及哪些条款农户也不知道?
蒋银华:不知道。
在东陈镇农经站提供的一份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单明细表中,记者看到去年的投保额为123400元。整个保险单中没有注明保险双方的任何约定,只是在特别约定中标注了保险人系东陈镇洪桥、杨庄、蒋忠等村村民,合计4470户。在这项保险业务中,东陈镇农经站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俨然成了紫金保险公司的编外业务员。东陈农经站站长邱正林表示全市都是这样操作。
邱正林:我们全市都是这样,村里收好以后,我们作为一个牵头人交钱汇总了以后拉一个清单给他。有问题,老百姓向我们反映,我们再向公司反映。
对于这样一份所谓的保单,业务经营者紫金保险公司无疑具备了绝对的话语权,当记者问及农户如何保证自身索赔权不受侵犯时,紫金保险如皋支公司理赔部理算员崔洪玲的回答很勉强:
崔洪玲:如果说他们有疑异的话可以提交法院诉讼的。
记者:你们会主动给他们保单吗?
崔洪玲:保单,到时候他们是,这个他们,当时就是,应该是……
据了解,像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大病统筹医疗这样的政策性保险,自然少不了政府的扶持、协助和参与;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如家庭财产险,在实际操作中也借助了政府的力量。相关人士认为,这种"拉大旗作虎皮"的做法其实不可取。东陈镇人大副主席吴志广表示代收费用在具体操作方面还存在不完美的地方。
吴志广:我们现在一些服务性收费方面项目,都是通过这种途径来代收,政府出发点是希望能够最大范围的为农户提供一些方便和服务,而具体在操作上可能有一些不是太完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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