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劳动者的权利谁来保障?
南京73岁的刘老太因为儿子残疾,孙女还在上学,不得已出来打工,帮人栽树种花。在打完工之后,承包工程的老板欠了老太太4000多元工钱。老太太无奈,跑到自己栽树的那家企业办公楼下长跪不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称刘老太已经超过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范畴,他们无能为力。最终,在司法部门的帮助下,四个月后刘老太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扬子晚报》)
高龄老太在企业办公楼下长跪不起,因为家中“等米下锅”。这样的事情,让我们感到心寒。我们在谴责用人单位不负责的同时,也不得不思考,在刘老太讨薪的过程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高龄劳动者的权利谁来保障?
司法所相关人员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刘老太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但是保障所同志的答复是刘老太已经超过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范围,他们也无能为力。一句“无能为力”,就将劳动者的诉求拒绝在了大门之外。那么,当高龄劳动者自身的权利遭到侵害时,是不是只有选择忍气吞声或在用人单位门前长跪不起?刘老太的确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龄劳动者如果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与这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则非劳动法律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如果这些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应按其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或按劳务关系向用人单位求偿。在刘老太讨薪事件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无能为力,是对自己职责的懈怠。
现如今,我国存在很多的高龄劳动者。一些高龄劳动者是因为希望自身的特长得到利用,发挥余热。而另外一些则完全是因为生活压力所迫,不得不在年老时还进行劳动,养活自己或者家人。这些高龄劳动者,亟需法律的保护。保障高龄劳动者权利,寄希望于劳动保障部门的积极参与。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使得高龄劳动者的权利有明确的法律保障,避免某些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同时,出现像刘老太这样的高龄劳动者,折射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
高龄劳动者的权利应得到保障,高龄老太下跪讨薪,应该让某些没有良知的人感到汗颜!让老百姓活得有尊严,不应该是口头语,应被落实到实处!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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