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上合成员国涉核心利益问题应互相支持
2012年06月07日08:29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廖雷
上海合作组织北京峰会举行小范围会谈 胡锦涛主持
据新华社电 (记者廖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小范围会谈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作为主席国元首主持会议。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本次峰会议题、日程等程序性问题,各成员国元首就上海合作组织发展问题交换意见。
胡锦涛在讲话中表示,本次会议召开恰逢上海合作组织进入第二个十年之际。实践证明,上合组织的建立和发展符合各成员国共同利益,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胡锦涛指出,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多变,本组织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次峰会上,我们要确定本组织未来十年发展方向和目标,凝聚共识,开拓进取,努力实现上海合作组织新发展,为各成员国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第一,我们要高举和平、和谐旗帜,努力建设和谐地区。全面深入落实《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增进成员国互信,加强相互支持,巩固内部团结。
第二,我们要高举反恐、维稳旗帜,坚决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各成员国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严厉打击“三股势力”,遏制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密切沟通和协调,就本地区及周边地区重大问题发出明确和协调一致的信号。在涉及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发展道路等核心利益问题上加大相互支持力度。
第三,我们要高举合作、发展旗帜,努力实现共同繁荣。发挥互补优势,加强区域合作,全面推进金融、能源、粮食、交通四大重点领域合作。
第四,我们要高举开放、合作旗帜,努力扩大上海合作组织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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