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雪清报道
无良年轻人连五保老人的活命钱都抢!近日,年仅20岁的刘某因抢劫五保老人3000余元,虽然自首退赃,但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20岁的刘某与被害老人刘根(化名)同是梅州大埔县某村村民。因两家住得近,刘某的父母经常上门照顾五保老人刘根的生活。
今年1月9日,该村干部与驻村扶贫工作组上门为刘根送来一个大红包(生产扶贫金3000元),刘根接过将红包放入自己的外套口袋中。这一切被辞工在家好几个月的刘某看在眼内。次日下午3时许,刘某来到刘根门前,以扶老人出来晒太阳为由叫开了房门,老人因身体不好拒绝了,刘某便与老人说了会话便走了,离开时故意将房门虚掩。其后,他快速戴上头套后又返回刘根的房间。他用透明胶纸封住其嘴,并掀开被子想从老人口袋中拿钱。刘根连忙紧紧将钱攒在手中不肯松开。刘某用力掰开手指后将钱抢走迅速逃离现场回家,致刘根左腕关节背侧受伤出血。后经其清点共抢得现金3020.5元。
案发后,经当地村干部及刘某母亲的劝导,刘某将抢得的钱款交出并由村干部将钱归还给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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