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小云(化名)长期受继母(已批捕)虐待,身上伤痕累累。生母张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讨要女儿的抚养权。
此案开庭后(本报5月31日曾报道),张女士提出必须要得到女儿的监护权,但孩子可以暂时在奶奶家抚养。为了让小云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朝阳法院办案法官上午亲自到小云奶奶家及其父母家走访。
上午现场 老人有顾虑 法官差点吃“闭门羹”
上午9时30分,记者随承办法官冯诏锋来到朝阳区某高层住宅小区,小云的奶奶王老太太的住处。
在上楼时,冯诏锋向记者介绍,此次走访主要是想了解小云奶奶家的情况,看看老人是否有能力抚养小云,家庭环境是不是有利于小云成长。
法官敲了半天门,王老太太家无人开门。遭遇“闭门羹”后,法官打电话与王老太太联系,王老太太说她在外面,得知有记者跟来,心里有很大顾虑。
“不让记者采访,您尽快回家,让我们先了解一下情况。我们也是为了孩子。”冯诏锋解释说。
上午10时,在法官劝说下,老人终于回到家里。法官进屋谈了有十多分钟,老人和法官走出房门。
冯诏锋说,他还将去小云的父亲家和生母家分别走访,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案情,最终确定由谁来抚养小云更为合适。
截至记者发稿,冯诏锋正在小云父亲家家访。
律师说法上门家访取证 有利未成年人保护
北京博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银刚表示,走访是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了解案情的一个程序,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
陈银刚说,小云长期受虐待,生母想夺回抚养权,但经济能力有限,小云可能还要由奶奶抚养。按照法律规定,小云奶奶没有抚养义务。如果想让奶奶抚养,法官需要征求奶奶及其家人同意,还要考察奶奶是否具备抚养能力,环境是否有利于小云成长等因素,“家访是个很好的途径”。
陈银刚表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无论离婚后抚养关系如何变化,监护人身份不受影响。在法律实践中,监护权与抚养权分离的现象在离异家庭中比较常见。
本案中,小云生母认为只有拿到监护权才能更好地保护孩子,是对法律的误解。
连线生母:不想让孩子再受伤害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小云的生母张女士。谈到女儿的遭遇,张女士一度哽咽不能说话。
FW:小云受继母虐待,你之前一直不知道吗?
张:确实不知道。我两年多没见着孩子了,她爸不让见。我报了几次警也不管用。去年4月,我跟女儿通电话时她说,“妈妈,你再不要我,就没人要我了。”
FW:离婚时你为什么没要求抚养孩子?
张:当时我没有工作,前夫家条件好些,而且婆婆能帮着带孩子,我就同意把抚养权给前夫。想不到父亲连亲生女儿都保护不了。
FW:你现在能单独抚养孩子吗?
张:我没再婚,个人经济能力有限,单独抚养比较吃力。出事后孩子就跟着奶奶。奶奶疼孩子,经济条件也比我好,所以我想把孩子放到奶奶家抚养。但我一定要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前夫以前就拿监护权做挡箭牌,不让我看女儿。我不想女儿再受伤害。
案情回放
2004年,张女士和陈先生结婚,次年生下小云。俩人离婚后,小云判由陈先生抚养。
2011年12月,小云因窒息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发现孩子伤痕累累遂报警。继母蔡某长期虐待小云一事案发。经鉴定,小云构成轻伤,蔡某被批捕。文/ 记者 李奎
法官敲了半天门,屋内没人应声。法官找到老人电话联系得知,老人听说有记者跟随产生顾虑,在外没回来。
摄/记者 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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