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群体性事件方法不当
黑龙江绥化三辅警被停工作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6日发生在北林区的一起群体性事件。绥化市公安交警支队北林大队三名交通辅警陈红涛、蒋帅、陈立松因工作方法不当被停止工作。
据通报,6月16日上午,北林区居民吴笛无证驾驶其父的摩托车与妻子到供销大楼买东西,11时许,吴笛独自取车时,执勤的交通辅警陈红涛、蒋帅、陈立松发现其没戴头盔,遂上前询问并制止其驾驶摩托车,吴笛承认没有驾驶证但拒不配合工作。后来,双方发生厮打。吴笛随后被带回交警大队处理。
据通报,在双方全部撤离现场后,13时许,侯某某、仇某某等个别围观人员将一辆载有2名交警的警车掀翻,并到另一辆警车中取出警棍将该车风挡玻璃打碎。由于当时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交通出现拥堵,现场进行了交通管制。14时许,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事件发生后,绥化市高度重视。北林公安分局集中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连夜开展工作并初步查明了情况。执勤辅警陈红涛、蒋帅、陈立松等人,因工作方法不当被停止工作,待公安督察部门调查后,再做出严肃处理。公安机关对吴笛进行了警示教育,暂未做相应处理。目前事件已得到平息。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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