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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5年来共判决涉毒罪犯1093人

2012年06月22日0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徐州6月21日电(拾冠之 刘秋苏 陈浩亮)6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对10起案件的21名毒品犯罪分子公开进行了宣判,其中此次涉案毒品数量达1.7万余克,李乐、倪亮、岩焱3名罪犯在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在宣判现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潘荣凯向媒体介绍说,近年来徐州地区涉毒犯罪案件数量、毒品罪犯数量、涉案毒品数量均呈连年攀升态势。从2007年以来,徐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案件615件,5年来共判决罪犯1093人,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罪犯 122人,涉案毒品总数量达到数十公斤。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在部分毒品案件中,查获了麻黄素、磺胺等制毒原料和器材,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初现端倪。

  今日,徐州市两级法院分别在四个分会场集中对10个案件21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宣判:2008年8月以来,原江苏省丰县国税局税务师事务所职工李乐先后多次到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成都市通过他人介绍从四川省峨眉山市人岩焱等人处购买毒品来徐州销售谋利,其中李乐参与贩卖、运输冰毒8230余克、K粉450余克,岩焱参与贩卖冰毒6150余克。2009年9月18日,李乐在山东省单县一宾馆内与他人交接毒品时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从其身上及轿车内查获白色和黄色晶体、粉末200余克,经鉴定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即俗称的冰毒)。

  另一起案件显示:2007年至2008年间,倪亮与杜泽、万月等人经预谋分工协作贩卖冰毒,由倪亮提供部分毒资,杜泽或万月到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购买毒品带回徐州,并销售谋利。倪亮先后参与贩卖冰毒达3160余克。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乐、倪亮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岩焱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对三罪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开宣判后,徐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裁定和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李乐、倪亮、岩焱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外,在法院公开宣判的其他毒品案件中,李也、李文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3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刑罚。(以上犯罪分子均为化名)

  作者:以上犯罪分子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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