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出纳联手侵吞 836万元
三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4年至6年半不等
本报讯 (记者胡迪 通讯员李世寅、吴艺明)公司会计、出纳及会计系长联手,使用虚假发票虚列采购货物或虚假费用,一年间侵吞公司资金836万余元。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已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本田制锁(广东)有限公司会计、出纳、会计系长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至6年半不等,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至40万元不等。
虚假发票侵占公司资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8月间,胡鸣、崔萍、何霞虚列费用168万余元。经公司报销后,她们将款项从本田公司账户转到了何霞丈夫陈伦(化名)经营的小榄镇某塑料制品厂,之后,再由何霞将钱取出分赃,其中胡鸣、崔萍、何霞各分得56万余元。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间,胡鸣、崔萍又同公司财务系长周容用同样的手法“报销”人民币150余万元。
2009年2月,周容、胡球结伙虚开采购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侵占公司资金被胡鸣、崔萍发现后,胡鸣、崔萍随即提出向周容参与并要求分赃,后何霞也向周容提出要求分赃。至2009年10月,胡鸣、崔萍采取上述方式参与侵占公司资金517万元。
经法院审理-,胡鸣、崔萍、何霞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遂判处:一、胡鸣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二、崔萍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三、何霞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
作者:胡迪 李世寅 吴艺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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