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易旭、通讯员刘建党报道:25日,广州市中院及下辖区市法院集中判决了一批涉毒案件,其中两宗为外国人涉毒案。而此前几天,广州市中院在对2009年至2011年刑一庭审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刑事案件进行调研后,发布了《广州市涉外、涉港澳台刑事审判实证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毒品类犯罪占到涉外刑事案件的88.17%。
涉外毒品案高发
报告透露,广州的涉外、涉港澳台刑事案件(以下简称涉外案件)主要是毒品类犯罪,3年来合计为263件,占案件总数的88.17%。并且特点明显:由早期单一的走私毒品入境,逐步转向获利空间更大的运输、贩卖等后续犯罪形式,甚至勾结境内不法分子,共同将走私入境的毒品向国内外辐射渗透。另一方面,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暴力犯罪所占比例很小。
据统计,广州地区的涉外毒品犯罪从2005年起逐渐增多,2006年的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比2005年分别增加了466.7%、326.3%;2008年案件数虽然减少了8宗,但抓获人数比2007年增加11%。2009年至今,涉外人员犯罪数量仍居高不下。
报告指出,涉外刑事案件中,女性犯罪分子占了很大比例,达到19.7%。
超六成判无期以上
在广州地区的外籍罪犯中,非洲籍人数最多,达到53.33%,其次是亚洲38.48%、北美洲2.41%。10人以上犯罪人数的国家或地区从高到低依次为:尼日利亚(81人)、巴基斯坦(29人)、乌干达(23人)、香港(19人)、越南(15人)、菲律宾(13人)、台湾地区(12人)、贝宁(10人)。
在国际上,划分重罪与轻罪的根据,基本以5年刑罚为标准,5年以上为重罪,5年以下为轻罪。据统计,广州的涉外罪犯所犯重罪占绝大多数,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比例达到63.63%。
董柳、易旭、刘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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