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专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外专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4 312.8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外专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7 645.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 667.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外专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4 051.8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6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35万元。上述问题对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外专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1年,所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引进人才事业费”项目部分会议费、印刷费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8.35万元。
此外,局本级及所属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度预算中有3个项目在编报时未完整准确填写支出明细、测算依据及方法。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责成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专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和政府采购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专局已责成有关单位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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