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邢斯嘉 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真正的凶器可能不是判决书提到的那把刀”这是中国船长程大伟刺杀韩国海警案中,中国船长程大伟的辩护律师胡献旁提出的质疑。这起案件二审今天(17日)在韩国再次开庭。
北京律师胡献旁也再次前往韩国,为程大伟提供辩护。截止目前,庭审是否传出了最新消息,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中国船长程大伟今年4月的宣判,30年有期徒刑和罚款2000万韩元是否在二审再次开庭中出现变化?
今年4月,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判程大伟30年有期徒刑。对此,程大伟与韩国仁川地方检察院都提起了上诉。
程大伟否认故意杀人,认为法院对他的判决量刑过重;而韩国地方检察院以社会影响较重为由,向法院要求判处船长程大伟死刑。
“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一审被判处30年徒刑 有关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涉嫌在韩国海域非法捕捞并刺死韩国海警的案件,今天在韩国二审开庭。据韩国媒体报道,来自中国山东的渔船“鲁文渔”号在去年12月12日在韩国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西南方87公里海上捕捞,侵犯了韩国的排他经济水域。韩国海警发现后出动了10名海警,制止了“鲁文渔”号渔船的非法捕捞活动,并抓获了渔船上的船员。但是韩国海警们的行动遭到了“鲁文渔”号渔船船员的抵触,船员们挥动各种利器和韩国海警抗争,最终韩国海警李清好被“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持刀刺死。
事发后韩国各大媒体马上发布了有关消息,记者还采访了被刺死海警李清好的家属,即李清好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报纸和电视中死者家属痛不欲绝的场面更加激起了韩国民众的愤怒,要求严惩程大伟和非法中国渔船的呼声越来越大。
6月28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鲁文渔”号案件,宣布判处船长程大伟30年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后鉴于中国律师们的抗护,二审定于本月17日开庭。
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审理下进行的最终公审中表示,由于考虑到程某杀人是有缜密计划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并鉴于遗属的要求,被告人将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对于程大伟二审的定刑情况,直至目前为止韩国媒体并没有给予有关方面的报道。鉴于此案直接关系到两国之间的关系,韩国民众要求严惩的呼声很大;而中国又表示不能接受韩国法庭的判决,在审理案件时不能不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因此此案审理难度较大。
专家:中韩双方均存非法捕鱼现象 韩方过度执法致冲突加剧 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国强说,《中韩渔业协定》自2001年6月生效以来,严格规定了双方捕渔船只活动区域,渔获量配额等,但双方渔民迫于生计,钻空违规进入对方水域的行为客观存在。
李国强:在协议生效第一年,进入韩方水域的中国渔船大致是2796搜,进入中国水域的韩国渔船是1402艘,沿袭到2005年1月,双方达到2000艘各自入渔的数目。因为中国沿海渔民长期把黄海作为一个传统的作业区,这个协定之后大量中国渔船不得不转产转业。客观的讲,双方渔民都存在非法捕鱼的现象。
据报道,中国渔民在公海捕鱼作业期间,经常会遭到韩国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而渔船被扣以后,渔民往往要背负从重处罚的重担,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李国强说,韩方的过度执法也是导致冲突加剧的原因之一。
李国强:韩国执法中存在很大问题,一个中国在黄海的执法,特别是渔业方面的执法,完全是海监和渔政方面采取行政管理方式;而韩国是军队和警卫队在海上执法的方式,出现了过度执法,甚至是暴力执法,容易激化矛盾,引发更大的冲突。中韩双方都有需要反思和改变的地方。
作者:邢斯嘉 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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