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一言不合,建筑工地工人刘某竟对工友暴力相向致其死亡。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23日上午,雨花区“中江国际花城”建筑工地上,钢筋绑扎组工人与焊接组工人发生口角,钢筋绑扎组工人刘某(被告人)从地上拾起钢筋冲到焊接组工人陈某(被害人,男,殁年23岁)的身后,朝其头部猛击,陈某当即倒地。6月8日,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作案后逃离现场,2011年9月16日,刘某在湖北省来凤县绿水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被民警抓获。
记者刘志杰 实习生李雅洁 通讯员胡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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