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发布9条政策支持抗洪救灾,个体经营者视损失程度减征个人所得税
记者 薛哲 实习生 吴曼兰
华龙网讯 近日,重庆市遭遇特大洪水,部分地区受灾严重。而这些受灾地区的居民和企业,将得到税收上的减免。昨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9条针对受灾地区的税收减免政策,其中包括减免房产税、车船税等,比如在洪灾中失去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凭相关部门证明可免征契税。具体来看,这9条政策分别为:
1.企业因遭受洪灾造成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洪灾造成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2.因遭受洪灾造成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定期定额纳税户,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其受灾损失程度,调低定额;对查账征收的个体经营者、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在扣除保险赔款之后,视其受灾损失程度,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照顾。
3.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抗洪救灾的捐赠支出,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个人在捐赠未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在灾后重建中,单位和个人承建因洪灾毁损的房屋、道路、农田水利、城镇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扩建、改建及变更原用途的除外),取得的收入不征收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5.因遭受洪灾造成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可以减征或免征当年资源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已完税的车船因遭受洪灾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车船税。
7.因遭受洪灾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凭相关部门证明免征契税。
8.使用网络发票开票机的纳税人因遭受洪灾导致网络发票机开票故障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安排服务商上门维修。维修中确需更换零部件的予以免费更换;无法修复的,免费更换整机。
9.企业因遭受洪灾损失严重、经营困难、发放工资后的资金余额不足以缴纳的当期社会保险费,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的,可免收滞纳金。
救灾
重庆市下拨5500万救灾资金 市红会开通账户接受捐款
记者 童江华 刘雨露
近日,重庆市境内长江干流遭遇自1981年以来最大洪水,灾害损失严重。对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已下拨救灾资金5500万元。
灾情发生后,国家民政部派出工作组赴我市南岸、巴南、荣昌、江津等区县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同时,市民政局紧急调运救灾帐篷2320顶,安排救灾棉被4875床和大量饮用水、食品等救灾物资支援灾区。
此外,市红十字会与中国红十字会一同紧急展开了抗灾救灾活动,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并呼吁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捐款捐物,帮助灾区渡过难关。
交通
巴滨路昨日恢复通车
记者 谭柯 实习生 周濛 通讯员 周礼
洪峰过境,今年5月份才通车的巴滨路一片狼藉,部分临江步道昨日仍然泡在洪水当中。
25日下午,重庆武警总队第七支队数百名武警战士来到巴滨路清淤排险。25日晚上10点,巴滨路主干道路面上十余处淤泥堆积点全部被攻破。26日14:00,经过大半天的清理,巴滨路部分路段沥青修补全面完成,正式解除交通管制。
长江丰都至永川段复航
记者 王尊 通讯员 孙谷
重庆海事局昨日通报称,昨日长江寸滩水位180.9米,今天将退至179.21米,即日起长江丰都至永川恢复通航。另据了解,长滨路下穿道清淤工作仍在进行中,今天凌晨有望恢复通车。
重庆海事局相关负责人称,水位下降,水流速度放缓,昨天上午,重庆海事局发出航行通告,即日起丰都至永川段恢复通航。“主城水域客船、滚装船已经通航。”朝天门海事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沙船、客渡船、两江游船仍不能出航,预计今明两天恢复。
昨日16点过,环卫工人在长滨路下穿道两侧进行清淤工作。“虽然最深处的淤泥只有百余米,但清除难度增加了不少。”渝中区市政局副局长陈大章介绍,淤泥里不仅裹着家具、电器、木料,还有不少金属物、玻璃等。清除过程中,挖机的轮胎已被扎破2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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