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着悠久传统的人情社会中,如何在人情与原则间取舍,考验着每一个公权力的掌管者。浙江省高院因应现实推出的法官柔性拒腐手册试图在人情与原则之间保持某种平衡,创举值得肯定。但这只是战术,阳光司法才是防止司法腐败的根本之道
本刊记者/王全宝(发自浙江省杭州)
最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法官俞烨的办公桌上多了一本小册子,这几天闲下来时,他就翻着看看。
与俞烨一样,不久前,浙江省法院系统13000名法官干警收到了一本《柔性处理,艺术拒绝——法院干警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以下简称《提示手册》)。
《提示手册》类似于“口袋书”,体积虽小,却囊括了几乎法官面对“人情案”的各种情形。
作为一名刚到法院工作两年的年轻法官,俞烨的直观感受是“小册子具有提示、指导意义,并且把原来抽象的制度规则转化成鲜活案例,让人感觉不枯燥,亦不觉得空洞说理”。
浙江省高院的《提示手册》甫一推出,即引起舆论关注。
“媒体关注度如此之高,这是原来没有想到的。”浙江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唐学兵向《中国新闻周刊》感慨。
从“约法十章”到“防止人情关系的工作规定”再到“阳光司法”,以及新近推出的《提示手册》,在“防腐”方面,近几年浙江省高院可谓频出新招。
同时,浙江省高院在“反腐”上亦有动作。据初步统计,自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上任以来,省法院就有8名处级法官因腐败而落马。
据知情人介绍,就在7月初,浙江省高院一名法官因涉嫌腐败而被检察院带走。“这名法官是顶风作案,但院里还是进行了人性化处理,等他帮助孩子填完高考志愿才带走的”。
被“人情“包围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人认为没有关系办不了事,有了关系好办事,很多当事人碰到官司就四处到法院托人情、找关系。”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坦承,“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面对人情关系找上门,法官应该怎么做才好?浙江省高院在推出的《提示手册》中设计了24种场景,以问答形式进行解释。并且每个问题之后都有处理建议,还配有漫画插图。
“我们强调的是以人为本,法官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又不能因为简单的拒绝亲朋好友的说情而影响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共浙江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涛表示在编写《提示手册》的过程中突出人性化,艺术拒绝与柔性处置相结合。
例如,场景十一:某日,你受亲友、长辈、领导、老师或同学邀请聚餐,入席时发现有案件当事人在场,你如何处理?如果该当事人是中途到场的,你又如何处理?
《提示手册》给出的处理建议是:“不论入席时发现当事人在场,还是当事人是中途到场,均应设法借故离开(例如家人来电,家中有急事需即刻回去处理;领导来电,单位有急事需要加班,等等)。
另外《提示手册》建议,如碍于情面确实难以离开的,应当坚持原则,避免谈论案件,并建议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来访途径书面反映情况。事后,可向亲友解释和说明法院的有关纪律规定,恳请得到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可能引起合理怀疑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场景三:你将该当事人劝走了,但第二天你在楼下信箱或者小区门岗处发现当事人留下的装有若干购物卡券或现金的信封,你会如何处理?
《提示手册》处理建议:首先向部门廉政监察员或部门领导报告情况,并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确认卡券、现金是否为其所留;同时告知当事人,如无人认领,将上缴纪检监察部门。
场景十八:某日,你接到一位退休老领导打来的电话,询问你主审的某案件的审判结果。你会如何处理?
《提示手册》处理建议:可向老领导表示尊敬,问候身体健康情况,告知其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有一些事实仍需进一步查清,目前尚无倾向性意见和结论,但一定会公正审理案件。待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以后,可主动向老领导汇报审判结果。
浙江省高院推出的《提示手册》中“场景十二”对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的“关心”也给出了处理建议。但多数受访法官认为,对上级的“关心”是最难处理的。不直接审案的法院领导非程序性介入法官审理的案件是导致法院腐败案件频发的一大重要原因。
“注重互动性,使教育的方式由说教灌输走向建议启发,强调法官的主动参与和融入。”唐学兵分析认为,传统的廉政教育一般停留在开个会、看部片、写篇文,形式单调,内容单一,缺乏互动,导致法官被动应付的多,主动参与的少。
看完《提示手册》,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办公室主任陈欢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熟人说情、打招呼的问题,怎么妥善处理着实让人头疼。《提示手册》中的案例场景真实再现了法官在办案中碰到的风险,让法官办理这类案件有了依据。”
浙江省高院宣传科科长张兴平坦承,20多种场景不可能涵盖所有“被”送礼、请托情形,《提示手册》只是给大家提供了一种处理人情关系案件的思路。
向“人情案”开刀
转型时期社会利益、价值的多元化,对廉洁司法构成了严峻挑战。通过对近年来落马腐败法官案件的分析显示,多数落马的法官是利用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送顺水人情,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早在2008年年初,刚从上海市高院调任浙江省任高院院长的齐奇,就开始向法官办理“人情案件”开刀。
彼时,刚上任的齐奇向媒体宣称,人情关系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的不当影响,导致产生偏离公正的人情案、关系案。通过建章立制,公开处理涉案反映中的人情关系,落脚点就是以“阳光机制”防止与抵制人情案、关系案,确保司法公正。
同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人称“约法十章”。
就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约法十章”明确规定:法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以及涉案关系人。当事人等如坚持要求面谈反映问题的,会面必须在法院办公大楼接待室公开进行,必须两人参与接待,做好记录,事后制作成书面材料存入副卷。违反上述规定的,视程度轻重予以批评、诫勉谈话、通报直至纪律处分。
同年9月,浙江省高院接到多封举报信,反映民一庭原庭长赵某在本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期间,私下与当事人多次约会、未按规定上交所收银行卡等违纪问题。查实后,赵某旋即被免去庭长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
齐奇后来向媒体慨叹,办人情案、关系案害人害己。“一些家长本以为自家孩子大学毕业后进法院当法官体面安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但因为人情案、关系案的祸害,个别法官工作没几年就经不住诱惑,收受贿赂、锒铛入狱”。
阳光司法
2009年年初,浙江省高院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抓好八项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其中,将“阳光司法”作为全省法院的重点工作。
为了推进“阳光司法”,浙江省高院联合成立了课题组,作为课题组成员之一,浙江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参与了整个调研过程,最后形成一份《关于阳光司法的调研报告》。
魏新璋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齐奇院长上任后不久,就提出打造“阳光司法”,并且把“阳光司法”列入院里工作计划。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司法权的行使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行为的生存空间。”魏新璋认为这是齐奇推行“阳光司法”的目的。
根据《关于阳光司法的调研报告》显示: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方面都已经建立了新机制。
据统计,浙江省103个法院已全部建立了门户网站,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庭审直播、案件信息查询等便民措施,上网公布生效判决书;全省1347个法庭全部实现电子化,对所有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
去年2月,浙江高院制定下发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从硬件、软件到运行,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要求。
“如果说《提示手册》是针对廉洁司法的战术问题,那么阳光司法则是大的战略部署,是防止腐败的有力举措。”魏新璋比喻说。
2009年开始,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开始在网上与网民直接对话,被看做是阳光司法的又一措施。
“其他副院长、庭长和中院院长等都曾有与网民对话的经历,这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唐学兵认为。
2010年12月,浙江省高院再次为防止法官办理“人情案”立规,下发了《关于本院审判执行人员办案实行地域回避的规定(试行)》,旨在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不当影响。
据上述知情人介绍,此规定与当年省高院发生的腐败案件不无关系。
2010年1月8日,浙江省高院原立案第一庭副庭长潘华山在家中将当事人钱某杀害。
据媒体报道,该案件当事人钱某向浙江省高院提起申诉时,与潘华山结识。为获取帮助,钱某许诺如申诉成功将给予好处费。因该申请再审案件无结果,钱某来杭找潘华山,扬言要予以告发。
随后潘华山邀请钱某到家中吃饭,其间两人因官司一事发生口角,继而拉扯,潘遂将钱杀害。
“潘华山案件给法院造成极坏影响,这个案件可以说是因‘被’送礼而发生的极端案例。”上述知情人分析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0年9月初,浙江省高院刑一庭原庭长、后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童志兴(副厅级)被“双规”期间,时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楼旭萌因严重违纪被免职。
当年11月22日,在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坦诚,省高院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
据中新社报道显示: 2010年浙江的法院在抓规范司法中,有192人被追责,其中诫勉谈话38人,通报批评115人,其余给予了责令检查、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理。
2011年3月,在谈反腐倡廉建设时,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指出,一些案件当事人为了打赢官司,往往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关系结识和拉拢办案法官;一些和办案法官具有亲属、朋友、同学、同事等关系的人员,则在案件当事人和办案法官之间请托说情,使得办案法官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越来越多。
通过浙江省法院发生的几起腐败案件来看,“有些法官落马的确是因为当事人请托,或者是办理人情案件。这也是浙江省法院在反腐上为何如此关注人情关系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原因之一。”上述知情人分析认为,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一个“圈子”,有时这个“圈子”就是一种利益同盟,“法官也不例外,如果法官们对法律的忠诚度,低于对‘圈子’的忠诚度,那么天平将失去平衡。”
(实习生张玲对此文亦有贡献)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