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106元却称3000余元 他谎报案情被拘留
被朋友盗走106元后韩某想给对方一些惩罚,便向派出所谎报案情声称被盗3000余元。
7月20日下午5时许,韩某将盗窃嫌疑人周某扭送至庙后街派出所。“他偷了我1400元和一部价值2400元的手机。”韩某报案称。
22岁的韩某在西安有一家磨具厂,周某是他的员工。19日晚,韩某带着周某等人外出办事后,韩某留周某等人在自己家过夜。第二天,韩某发现自己的钱和另一工人的手机不见了,周某不知去向。
随后韩某在城西一网吧找到周某,并将他扭送至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周某承认了一切。
“涉案金额为3800元,构成了刑事犯罪,准备将周某刑拘。”办案民警说,“可21日,嫌疑人突然翻供称自己仅偷了106元和一部价值300元的手机。”民警再次询问韩某时,他说出了实情,是他故意夸大了事实,想让派出所教训一下周某。
韩某说:“我命令他必须承认自己偷了1400元和一部价值2400元的手机。”昨日记者了解到,由于韩某谎报案情,警方对韩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盗窃嫌疑人周某也因盗窃金额不够立案标准,改为行政拘留。 本报记者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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