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奥运又一次将举国体制的争论,推上了风口浪尖。争执不休的双方,事实上是在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它的价值。支持者强调竞技体育对激发爱国主义情怀、提升民族自豪感与民族凝聚力的作用。反对者则认为,强健体魄,锻炼意志,使人格得以提升,才是竞技体育的目的。
然而,竞技体育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娱乐方式。衡量一种体育竞技制度的价值,应当看其能否最大限度地带给大众以快乐。
从词源学上,英语的Sport一词来自古法语desport, 其原意为休闲。英语中,Sport的定义总带有娱乐休闲的含义,代表着各式各样的竞技游戏。 而中文里的“体育”,字面意思是“身体的教育”,其概念最早来自启蒙哲学家的著作,19世纪逐渐被欧洲各国的国民教育所接纳。中国通过日本的翻译,引进了“体育”这个概念,它只接受了“身体的教育”的含义,更多地将其作为一种有组织的国家行为来看待,却缺少“sport”作为娱乐与游戏的内涵。
历史上,竞技体育在不同的时期承载着不同的政治意义。殖民主义时代,参加国际体育比赛被认为是证明一国作为国际体系中一个平等、主权独立的成员的证据。种族主义泛滥的年代,国际比赛中的优异表现,被认为是一个民族优越性的证明。冷战时期,承办盛况空前的体育赛事,在金牌榜上遥遥领先,则证明了一国国家动员能力的强大与意识形态的优越。进入21世纪,在全球化与商业化的时代,竞技体育已更多地被看作一个生意、一项产业、一类文化活动。同电影、电视、流行音乐一样,各种体育比赛早已成为人们寻求刺激、追求多样化生活与寻找偶像的场所。
随着体育竞技的比赛水平被提升到越来越高的层次,现代竞技体育也已经逐渐从改善普通人生活方式中脱离开来。一个运动员如果希望登上奥运会的竞技场,甚至取得较好的成绩,他必须完全改变自己原来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绝大多数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训练与比赛中,将从事该运动作为自己的职业,在无数次训练与比赛中锤炼自己。竞技体育已经成为运动精英们比拼技艺的游戏,而这种比拼是普通人所望尘莫及的。对于运动员来说,它是一门职业,而非一项陶冶情操的活动。
当代竞技体育的根本目的,也由此转变为为公众提供娱乐。而民众快乐的多少,却并不与金牌的数量成正比。其一,不同的项目娱乐性是不同的。像射击、举重,就与足球、篮球的娱乐性相差甚远。 其二,观众的口味是会变化的。在中国缺少国际认同缺少金牌时,任何一个项目的金牌,都能给国人带来极大的快乐。而现在,中国观众已不那么看中奥运金牌,它带给人们的快乐也随之降低。
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体制里,哪里有民众的快乐,哪里就有商机。竞技体育的提供者,在利益诱惑下会积极地寻找那些能为民众带来最多快乐的项目,并给予其巨额资金赞助,而那些缺乏娱乐性的项目,则难以吸引资金投入。一个以奖牌为目标的体制,会选择花费更多的资源在那些娱乐性不强、市场体制国家缺少投入的项目上,因为这样有更大可能获得金牌,但在那些最具娱乐性的项目上,却往往缺乏竞争力。这种体制差异造就了中国队在跳水、举重等冷门项目上的优势,与在足球、篮球这些热门项目上的弱势。
尽管市场化改革应当是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但改革的过程,却伴随着腐败与权力寻租的巨大风险。市场将大量的资源投入那些带来最多娱乐、获益最丰厚的项目时,原有的行政机构仍掌握着各种垄断权力,影响正常的市场运作。受到操纵的市场,最终反映为受到操纵的比赛。另一方面,市场对资源投入的选择并不一定是最优的。如果完全实现市场化,很多冷门项目将无人问津。
因此,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一方面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使更多资源流向娱乐性更强的热门项目;另一方面应通过制度手段,尽量避免不完全市场化所带来的腐败风险。同时,通过举国体制在冷门项目上的资源再分配,维持中国在奥运会这个国际大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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