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林:总结包茂高速交通事故原因 减少发生率
2012年08月27日09: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事件】
8月26日凌晨2点40分许,包茂高速安塞段由北向南K484+95米处,发生一起客车与运送甲醇货运车辆追尾碰撞交通事故,引起甲醇泄漏起火,导致客车起火,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确认客车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的宇通牌大客车,驾驶员已死亡。该客车8月25日下午17点由呼和浩特市发往西安,车辆核载39人,实载39人,死亡36人,抢救三人,正在医院救治。
《延安双层卧铺客车发生追尾起火 36人死3人伤》
中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叶海林对此事作出独家评论。
叶海林:
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人员伤亡,各方面都在总结和反思原因。在这些原因当中,首先我们要做的是理清事故责任。
如果就交通规则来说,这个事故是非常典型的追尾事故,如果前车的司机没有喝酒,后车已经死亡的大客车司机恐怕要负全责。当然全责负起来还有没有意义是法律问题,情感上大家更关心并不是谁要负更大的责任,大家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故非常令人遗憾。大家更希望知道的是,如何才能够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陕西地方做了一些补救性、临时性的政策规定,比如禁止所有夜班客车通行等。任何一个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单一的原因,它都是因素群引起的结果。原因不同于责任,我们要找到原因,并且在这个基础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减少事故发生几率。比如如果我们认为大客车不安全,那可以想办法规定这样的卧铺大客车以后不能上路;或者我们认为危险品车辆夜间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是不安全的,实际上全国很多省份已经禁止危险品上高速,是不是陕西地方也可以考虑这样的因素。
虽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防止,但是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是我们应该讨论的。所以大家应该把关注的重点放在确定事故的因素群,并想办法减少。
现在至少有两件事情,第一个是危险品上高速问题,可以通过规定的方式来避免让这样的移动定时炸弹出现在高速上。另外一方面关于大客车超速的问题,这样的追尾事故,速度过快肯定是一个原因,如何保证大货车、大客车在高速上能够按规定速度行驶,高速公路出入口两头计时严格管理也是一个办法。办法总是有的,大家要一条一条去想,尽量减少发生事故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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