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京18条”今天将发布 与公办医院一视同仁
民营医院纳贤
可直接调京
本报讯(记者 李洁 蒲长廷 实习生 任艺)北京市首次针对社会资本办医的鼓励政策已“出炉”,并将于今天下午正式对外发布。
即将出台的18条新政,被业界概称为“京18条”,对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的政策将“一碗水端平”。今后,本市将鼓励社会资本优先办五类医院,且新建医院优先安排社会办医,民营医院“引进人才”可直接调京。
记者上午获悉,《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已获市政府同意,并将于今天下午正式公布。这是北京市首次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出台相关文件。
北京市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将在医保、人才、科研、后勤供给4个方面,对公办和民营医疗机构一碗水端平。
值得一提的是,本市将把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对于通过公开招聘平台确定引进的人选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调京手续。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科研课题申请、科研成果申报方面享受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将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相统一,实行同价。
此外,新政将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申请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资质。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五类社会办医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郊区新城、重点镇和新的大型人口聚居区举办医疗机构;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捐资举办医疗机构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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