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葛倩多年暗流涌动的“重点班”再次被明文禁止。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并加强改进学校管理,规范招生办法。
意见明确提出规范招生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此外,为缓解“择校热”,意见也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
事实上,早在2006年9月正式施行的《义务教育法》即已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同时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近年,教育部门也三令五申多次予以禁止,但“重点校”和“重点班”仍暗流涌动。其中,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招生不公被认为是根结。一位教育系统内部人士认为,如今国务院再度发文禁止,伴随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培养模式改革,预计效果会好于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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