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男子马某捡到刘女士的身份证后,找人以刘女士的身份租赁房屋,缴纳一季度房租后,又以刘女士的名义将房屋低价出租给他人,骗取一年租金后逃匿。马某被查获后,为掩护其同案犯,竟谎称刘女士曾参与诈骗行为,致使刘女士被刑事拘留十日。记者上午获悉,现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马某系外来务工人员。2011年10月,马某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屋,双方议定价格是每个月3100元。在签订合同时,马某没有露面,而是让同案犯携带刘女士的身份证,以刘女士的身份前去签订租房合同。之后,马某向房主支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
不久后,马某在网上挂出了租房信息,以房主的名义欲将该房屋出租出去。几天后,中介公司将租客带来看房,马某指着当时正在屋里上网的一名女子,谎称她就是房东刘女士,并出示了刘女士的身份证和事先伪造好的名字为刘女士的房产证。
租客看到两个证件后,没有怀疑,双方商量好租金价格为2800元每月。马某随后以刘女士的名义与这名租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取了一年租金及一个月的押金,还让那名自称为刘女士的女子书写了押金收条。
直到12月,真正的房主来催缴房租时,租客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之后,马某用同样的方式在另一小区又骗取了一年的房租,便消失了。
经过调查,警方今年在朝阳区的一间网吧内将马某抓获。马某向警方交代,其女友刘女士也参与了诈骗活动。而被骗的租客也都证实,确实有一名自称刘女士的人在诈骗环节中出现过,他们签订的合同、收到的押金条签的都是刘女士的名字。
公安机关根据马某等人书写的刘女士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将刘女士抓获,并将其刑事拘留。但是,刘女士始终否认自己认识马某,否认参与过诈骗,她称案发期间自己甚至都不在北京。
被拘期间,刘女士突然想起了一条重要信息,并告诉了警方:自己的身份证曾丢失过,但因为麻烦没有报警。
当公安机关再次讯问马某时,马某终于交代了实情。他称自己根本不认识刘女士,只是在银行附近拾到了刘女士的身份证。为了将自己撇清并保护同案犯,才诬告陷害刘女士。据马某讲,同案犯是他的女友。
近日,检方以马某涉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对马某提起公诉。同案犯至今在逃,尚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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