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虽只是个别人,却让爱国行动蒙羞。
8月19日,深圳有人发起了“抵制日货”行动,但其中个别人借机滋事,把一些市民的日系轿车砸坏。警方证实,4名人员因打砸日系轿车,已被检察院批捕;当时还有个别人员煽动群众冲击警车,警方也已进行调查。
表达爱国,天经地义;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否则爱国行为,就会异化为违法犯罪。8月19日的行动中,一些人实施的打砸、破坏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毁坏汽车的行为,案值可能突破5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这次深圳检方批捕的3人,涉嫌的罪名应该是“故意毁坏财产罪”或“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三至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日系车是中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劳动所得。这和爱国者的财产一样,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打砸这些财产,并不会对日本政府造成任何损失,倒霉的是自己的同胞。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让人遗憾的是,在之前的2005年、2008年的若干次爱国行动中,都发生过违法的打砸事件。虽然,违法的只是个别人,却让爱国行动蒙羞。“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不懂得“守法是爱国的前提”,难免重蹈覆辙,自酿悲剧。
在日本做出侵犯我主权的行动时,我们当然要亮出自己的态度,但爱国行为应该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因为无论是中国公民的合法私产,还是在华日本人的安全,都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是爱国的应有之义,相反,僭越法律底线的所谓 “爱国”行动,只会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是不折不扣的“害国”。
拥护政府的外交行动、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团结自己的同胞,才能形成爱国的堂堂阵列、浩然正气;日本右翼势力才会有所忌惮。爱国切忌走向偏执、违法的歧路,那只会伤害爱国共识。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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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非常遗憾的是,这一次还是有个别人做了“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蠢事。砸了同胞的车,同胞的财产受到损失,心受到伤害;这种蠢行的图片迅速传遍世界各大网站,爱国游行形象受损,中国形象受损,日本那些右翼分子一定偷着乐。如此蠢行,不是爱国,而是害国——这样的“爱国”永远无法得到喝彩,只会让真正的爱国者感到羞愧。[详细](中国青年报)
砸日产车,损国人财。砸的是日本生产的汽车,损的是自已同胞的财产,在日本人眼中看来“你随便砸,不关他的事!”在中国,一台车,对于一个中产阶层都是个不小的资产,砸了,损失的是咱中国老百姓自己。[详细](中国网)
爱国需要理性,“抵制日货”本身也是理性的,但一旦走向极端,越过合理边界,就不理性了。我想说的是,在法治的语境下,我尊重你“抵制日货”的权利,但也请你尊重我使用日货的权利;我尊重你焚烧自己日系车的权利,也请你尊重我自由通行的权利;我尊重你爱国的激愤,也请你尊重我冷静的理性,我们的一切都应该在法制的轨道内进行,这样才能真正显示我们的力量、我们的大国心态。[详细](中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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