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正式出台,这是陕西省首部明确提出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沙德宪介绍说,《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情况,陕西省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有直接责任,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预算款中的工资部分单独列入账户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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