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郭海丽)为给同窗好友小美(化名)开的礼品店投资,初三女生小云(化名)竟偷刷父亲银行卡中近2万元。为此,小云的父亲拿着欠条起诉追债。
昌平法院上午通报,该院对此案将择期宣判。
北京人王先生年逾古稀,女儿小云是他的“掌上明珠”。小云和小美是昌平区某中学初三同班同学,平时一起上下学,周末还常常相约外出游玩。
小云家境较好,因此一起吃饭、购物,小云总是抢着付账,她还为小美买过一部手机。
王先生诉称,2011年,小美要开礼品店让小云投资。小云便偷偷从他的银行卡上取款。直到被他发觉,小云已经偷刷了18000元。
王先生找学校和小美家长协商此事,小美母亲于女士出具了借款12000元的欠条一张,署名于女士和她的朋友王某。
王先生称,于女士开始承诺每月还款1000元,1年还清,但之后并未按计划还款。
庭审中于女士辩称,在起诉前她并不认识原告。欠条是被迫写的,主要是为了孩子能继续留在学校上学。现在女儿已经被学校开除,她不认可欠条,“欠款实际上是俩孩子请客吃饭花的,小云害怕父亲责备才让小美说了谎,小美实际上是为小云‘背黑锅’。”于女士说,自己无业,负担不起欠款。
王某则辩称其不是小美的监护人,签字只起一个证明的作用,不同意承担还款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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