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范献丰 报道
今年上海工商部门提前展开大规模月饼券面“霸王条款”专项清理工作,大部分月饼券上“本券过期作废”、“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所有”等“霸王条款”已被清除。
不过市民常先生依然郁闷:自己手持的上千元月饼券,依然印着“逾期作废”的字样,在10月7日前已停止提取。
投诉:长假结束“逾期作废”
“我看到这些月饼券的时候,它们就已经过期了,今年别家品牌都延长到10月底提货,为什么这家店在长假中就结束提货? ”今年国庆长假,市民常先生外出度假,直至最后一天才返回上海。打开邮箱,有好几张亲朋好友寄来的月饼券,其中大多数仍能提货,但唯独咖啡品牌COSTA的月饼券被告知“已经作废”。
记者从常先生提供的一张价值388元的月饼券上看到,其背面明确写着9月3日至30日可在该品牌任意门店提取月饼,10月1日-7日必须到指定门店,后面还标注着“逾期作废”四个字。
昨日,记者联系了常先生提供的COSTA月饼券上面写明的一家领取点,对方客服人员得知月饼券已经过期,给予的答复是:“不好意思,我们这里领取月饼券是有时间限制的,10月7日以后就不能领取了。 ”当记者询问月饼券是否作废,并且是否能换其他的商品时,这位客服人员明确表示,月饼券已经作废,也不能兑换其他商品。
常先生手上,这样的月饼券还有3张,票面价格超过千元,“我打听过其他品牌的月饼券,最早结束提货的也要到月底,有些还能换其他东西,今年工商部门已经对 ‘霸王条款’进行清理,为何还有月饼券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成了废纸? ”
调查:多数品牌有善后措施
记者随后走访了本市多家月饼券发放量较大的商家,发现多数商家都对提货时间做了适当延长。
如杏花楼月饼在超过券面提货时间后,可以到福州路上的总店领取,而领取柜台就设在门口。营业员表示,该店的月饼券在11月15日之前可以正常领取,此后还能按照面值打对折领取月饼。而同样发售月饼券的哈根达斯的月饼券上显示,本月31日前仍能在久光二楼领取。不少月饼品牌商家解释,之所以这样设定,主要是因为月饼不能长久保存。
不过在不少消费者看来,这些“善后措施”仍难使他们满意。有市民表示,尽管不少品牌取消了标注“过期作废”,但仍设置最后领取期限,期限之后这些月饼券依然面临作废的实际情况。
质疑:为何不能兑换其他商品?
“现在大家相互送月饼券不少,但月饼不适合平常食用。 ”市民焦小姐希望月饼券能换领其它产品,或者直接当成抵扣券使用。
一些律师认为,按民法的公平原则,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在短时间内就结束提货时间,对他们不公平。但如果兑换期限拖延太长,则会增加商家的经营难度,提高商家成本,由于月饼买卖属于市场行为,月饼券的兑换期限应该由商家和消费者合议决定。不过也有律师认为,月饼券应视作提货券,是顾客和商家之间成立的合同关系,购买月饼券的时候买卖双方就已经约定,超过提货时间,明示权利为放弃,不过卖家应进行充分提示。
一些业内人士直言,月饼券其实成了一场“金融游戏”,商家大量发行月饼券后不少人因种种原因未领取月饼,商家回收月饼券也能轻松赚得利润。对此不少消费者建议,既然是一种有价证券,就应加强监管,“不能让付出的钱成了水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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