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岁的老杨是崇州市道明镇一位普通老人,儿孙满堂,生活美满。但因为一句玩笑话惹祸,老杨被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老杨在道明镇场镇上开了个烟草铺子,今年4月,老友老沈从门前路过,老杨开玩笑说:“你手上拿的是我的绳子吧!”老沈生气地骂了老杨一句,老杨上前解释。老沈以为老杨要打他,顺势抬手,老杨把老沈往这边一拉,老沈没站稳,摔倒了,当场呕吐昏迷。经医院抢救,老沈虽保住了性命,但落下严重的后遗症,经法院鉴定为重伤。老杨积极支付医疗费,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最后,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崇法成都商报记者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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