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通讯员 刘常慧 李明皎 记者 刘铭) 冠县女子曲某在网络上找寻工作时,看到一则代孕广告,广告中称寻找健康代孕女子,事成后不论男女,将给予50万元的报酬,几经电话联系,不料被骗去2000元。
10月21日下午,巡防民警到现场后了解到,被骗妇女曲某现年38岁,家住冠县。10月20日,在网上看到一则代孕广告,称要找一名健康女子代孕,事成后可获50万元报酬,曲某顿时心动,赶忙按照广告中的电话打过去。
经过了解,对方自称是某公司的领导,妻子由于一次意外事故导致不能生育。聊了几句后,王某称曲某大致符合夫妻两人的要求,可以合作。王某要求曲某需先付2000元作为“同居费”。
一心想着“50万元酬劳”的曲某,没多想,赶忙记下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来到附近的银行,将2000元一次性汇入对方银行账号。汇款成功后,曲某马上给对方打去电话告知,并要求与对方见面商议此事。但是王某一直以单位忙为理由搪塞曲某,并告知曲某现在自己正在聊城城区某酒店内居住,完全不用质疑。
挂断电话后,内心忐忑的曲某还是坐车来到了聊城,并再次拨通王某电话,不想王某又再次要求曲某交纳5000元的“诚信费”,且又以工作忙为借口拒绝了曲某见面的要求。这时的曲某恍然大悟,赶忙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了解到此情况后,民警赶忙用手机拨打“王某”的手机,谁料电话那头提示电话已关机。
巡防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网络“代孕”广告,同时,未经法律允许为他人代孕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以免掉进骗子设好的“陷阱”,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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