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婚庆公司、酒店都要负责
本报讯(记者饶俊华通讯员李健民)婚礼现场,新郎新娘正在接受大家的祝福时,烟花突然“搅局”,触发自动喷淋系统,酒店屋顶瞬间“降雨”,几张桌子的宾客成了落汤鸡。
事后,新郎吴先生多次向婚庆公司和酒店提出赔偿无果,将二者诉至法院。
10月24日,记者从昌吉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审理结束,法院一审判决婚庆公司赔偿吴先生近3000元经济损失,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几个月前,家住昌吉的吴先生与小丽将结婚典礼定在一家酒店举行,吴先生请来某婚庆公司负责婚礼典礼事宜。
当天,婚礼进行中,婚庆公司工作人员燃放了烟花,现场气氛也达到了高潮。此时几张桌子上方突然喷出了水,宾客四下躲避,电也停了,大厅一片漆黑。吴先生说,他赶紧向宾客们致歉,但喷头下几桌宴席上的菜都洒上了水,没办法再吃。
喜庆的婚礼突遇此变故,吴先生十分愤懑,他要求婚庆公司和酒店赔偿损失。
婚庆公司称,喷水的系统是酒店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而酒店则认为,自己只是提供场所,烟花烟雾过量引起了自动喷淋系统喷水,和酒店无关。
办案法官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婚庆公司作为婚庆典礼服务者,应当知道在室内燃放烟花可能造成消防系统喷水,由于疏忽大意而未加注意,存在一定过错,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酒店作为婚礼现场的服务者、提供者和管理人,应当事先充分告知新郎或婚庆公司注意事项并给予关注,当燃放烟花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补充责任。
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饶俊华李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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