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化?如何发展文化?这是两个内涵丰富、见仁见智的复杂问题。在这里,我们不妨从形态与意态两个方面将文化分为“小文化”与“大文化”。相应的,文化发展也需坚持“小切口”与“大视野”的有机统一。
有人认为,所谓文化,就是出几本书、演几场戏、放几部电影、办几次展览,或者跳跳唱唱、写写画画。也有人认为,文化是一种道德品格、一种精神、一种文明、一种永不枯竭的进取力和创造力。应该说,这两种看法都没有错,但前者所说的主要是形态意义上的“小文化”,后者所说的则主要是意态意义上的“大文化”。一般来说,文化的存在和作用表现为形态与意态两种类型。形态意义上的文化是具体的、实际的,具有知识特点和学科性质,如文学、史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又如小说、诗歌、广播、影视、音乐、美术等,这些均可被看作“小文化”。意态意义上的文化是抽象的、理性的,如思想、精神、道德、品格、世界观、价值观、意志力、创造力等,这些均可被看作“大文化”。
从相互关系上说,“小文化”是“大文化”得以形成的主要理论源头与知识基础,“大文化”是“小文化”产生价值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与最终形式。从“小文化”与“大文化”的内涵和相互关系中,不仅可以看出它们各自的定位与功能,而且可以看出文化在整体价值与功能上对于人和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因为不论个人还是社会,都只有在文化的支撑与滋养、激励与引领之下,才能不断提升、发展和进步。
从“小文化”与“大文化”的关系中,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启示:没有小,就形不成大;没有形,就产生不了意;没有知性,就升华不成理性;等等。文化由小而大的升华过程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积累和建构起来的。所以,在文化建设中我们决不能因小而不为,也不能因小而虚为、乱为。将文化区分为“小文化”与“大文化”,决无轻重之分和褒贬之意,二者对于文化建设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故此,在文化建设中我们必须认真从“小切口”切入、从“小文化”做起,切切实实地出好每一本书,拍好每一部电影,写好每一篇文章,办好每一场展览……只有把这些“小文化”做实了、做好了,才能形成文化的大气候,实现文化的大目标,产生文化的大效能。
同时,我们也应以更宏阔的眼光、更宽广的胸怀、更科学的方法,真正在先进思想、创新精神、崇高品格等精神层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文化成为时代精神的鲜明标志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为此,应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持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方式促进“小文化”不断向“大文化”转化与提升,着力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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