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建设“海洋强国”有利于保卫合法权益
2012年11月20日07:58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刘志敏
原标题 [中国推进建设“海洋强国”有利于保卫合法权益]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志敏):中共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主张,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中国一贯主张维护海洋和平,在现阶段提出“海洋强国”的主张,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战略意义,有利于保卫国家的合法权益,维护世界和平。
中国拥有长达1.8万公里海岸线和300多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很早就在蔚蓝的海洋上搭建起了与世界各国友好沟通的桥梁。但是近代中国由于实行闭关锁国政策,遭受了来自海上的外来侵略。新中国成立后,建设“海洋强国”成为中国人共同的愿望。海军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尹卓少将认为,这次十八大报告提出“海洋强国”的主张,为中国拓展海洋安全利益与经济利益制订了一份长远的蓝图:“海洋目前来说是关系到我们国家安全发展的、全局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这样的口号,对我们今后几十年的发展是一个指针性、方向性的标明,我们中华民族未来不管是从安全角度、从经济建设发展角度、还是从文化建设角度,都要发展海洋文明、海洋文化,我想这是非常具有战略意义和长远利益的。”
根据世界各国的普遍定义,“海洋强国”是指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尹卓指出,从地理条件、经济发展、军事力量、开发利用等角度来看,中国现在基本上还处于海洋大国阶段,要实现“海洋强国”的目标,中国还需要在质量上有所提高:“我们在海洋科学技术发展上,在海上的海洋调查,在大洋的远洋调查,跟世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还要提高海洋防卫体系的建设,要加强质量,要加强海洋开发、海洋利益拓展的质量,使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海洋强国。”
随着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海外媒体对中国军事力量的讨论再度升温,甚至出现了“强国威胁论”、“海上争霸论”。对此,尹卓少将指出,中国一贯主张维护海洋和平,2009年中国提出了构建“和谐海洋”的倡议,此次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主张,是中国秉持建设“和谐海洋”理念的表现:“‘海洋强国’并不一定意味着侵略别人,‘海洋强国’并不一定意味着要采取进攻型态势,我们虽然要发展‘海洋强国’,但是我们仍然是防御型的国防,指的是我们要用武力捍卫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国内法赋予我们的每一分,每一毫的合法权益,不允许人家用武力从我们的手中夺走,但是我们的国防力量也不会用于抢夺别人合法权益的一分一毫,这就是我们防御型国防的根本含义。中国在强大之后不会用武力去抢夺别人的权益,我们只是用来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经济、社会、民生、文化发展的需要。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中国加强国防建设,不仅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更可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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