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而且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广。而有媒体披露深圳征收车辆排污费有三个准备方案,排量起征点为1.0升以上和1.5升以上两种,起征额有每年300元、500元和1000元三种考虑。
那么,收取排污费的目的到底何在呢?虽然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但从相关文件中或许可以找到答案:北京市政协在今年6月中旬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其中一项建议是:“通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老旧高排放车区域限行以及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用车强度。”从这一项建议中,我们看到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的目的是控制用车强度,而深圳方面提出征收排污费则是为了鼓励新能源车的购买和使用。
目前我们购买私家车时,需要缴纳的强制性税收和费用已相当多,在强制性税费的相关支出中,包括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燃油消费税以及购买进口车时所缴纳的综合税这几大部分;而在汽车购买使用费的相关强制性支出中,则包括了交强险、验车费、车牌费等,这些税费或有着明确的征收规定和政策,或隐藏在车价当中,粗略计算,显性的强制性购车税费已经占到了车价的10%。随着征收汽车排污费声音的响起,这种强制性税费的用车成本还有提高的可能,这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车决策,调查数据显示,67.2%的消费者表示将因各种用车成本的提高而推迟购车计划。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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