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利益,一男子购买伪造的空白发票、印章等工具,非法制造国税、地税各类发票近千份,票面金额达1.2亿余元。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昨天上午,东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1月至案发,浙江省中年男子泮某利用购买伪造的各类纸质空白发票、伪造的各类印章,使用电脑、打印机、发票电子模板、U盘等工具,非法制造国税、地税各类发票978份,票面金额为1.2亿余元,并将非法制造的各类发票电子版存放在U盘内。此外,泮某还先后向某机械制造公司、某物业管理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等数家单位出售非法制造的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价税合计总额为380余万元,其中价款为330余万元,税款为56万余元。
今年5月24日,泮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泮某的暂住处当场查获各种伪造的印章95枚,开票使用的电脑、U盘及各类纸质空白发票813份。经税务机关鉴定,纸质空白发票均系伪造。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泮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9:30,庭审正式开始。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泮某当庭表示认罪。同时,泮某及其辩护人也提出,泮某具备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因为泮某出售的发票中有一部分基本内容不全,有的没有发票代码,有的没有日期。根据规定,这样的发票不具备发票功能。还有一部分停留在电子版状态,尚未制作成纸质发票。所以,泮某的犯罪行为部分未遂。另外,泮某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无前科劣迹。由于生意失败,他无力供养父母、抚养子女,实在走投无路,才在老乡的唆使下走上了犯罪道路。对泮某的此番辩解,公诉人并不认可,其提出,泮某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已破坏了国家税务制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属既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建议对泮某判处5至6年有期徒刑。在最后陈述阶段,泮某表示,自己由于一时糊涂,误入歧途,希望法庭能给予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昨天10:45,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实录
公诉人:空白发票是怎么得到的?
泮某:从广东买来的。
公诉人:售票方信息是怎么得到的?
泮某:他们用手机发短信给我。
公诉人:你是如何同需求方联系的?
泮某:通过发名片的方式,一共发了5万张。有需要的人就会给我打电话。
公诉人:那些发票是如何卖出去的?
泮某:用快递寄。
公诉人:卖多少钱一张?
泮某:10万元以下金额的发票卖100元一张,10万元以上的卖150元到200元。
公诉人:一共卖了多少张?获利多少?
泮某:一共卖了160多张,但有一部分发票因为被买主识破是假的,被退了回来,共获利4万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