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行政长官梁振英山顶大宅的违建风波尚未平息,多名议员要求特首到立法会就违建事宜接受质询。昨日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行政长官办公室已致函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行政长官乐意出席立法会答问会,响应议员和公众关心的议题。
林郑月娥表示,行政长官办公室正与立法会秘书处磋商具体安排,将在有结果时公布。行政长官办公室亦表示,正与立法会秘书处订定一个配合双方的会议时间。
立法会内委会主席梁君彦表示,会尽快安排梁振英下星期到立法会解释。梁君彦表示,已收到梁振英的回信答应出席立法会答问会,回应议员关心的问题,相信包括大宅违建。立法会秘书处与特首办会尽快安排合适时间,希望下周就能安排特首出席会议。
另外,行政会议成员陈智思昨日表示,特首梁振英应该尽快回应及澄清其违建问题,因为香港需要向前走,不能在原地踏步。新政府成立4个月,经常受到不同方面的挑战,希望梁振英能做出成绩。
屋宇署发劝谕信 敦促梁振英拆违建
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昨日立法会会议上,有议员就此提出质询,质疑屋宇署是否有采用对违建一视同仁的“先清拆、后入则”(即规定有关业主须先将违建清拆使单位还原,然后才可向该署递交改建工程的申请及图则)的执法政策。对此,屋宇署回应指出,政府十分重视楼宇安全问题,在处理违例建筑工程时,屋宇署一直遵从依法办事、一视同仁的精神,依法采取适当行动。
根据屋宇署的一贯程序,如在视察后确定有需要优先取缔的违建,署方会向业主发出劝谕信,敦促其尽快自行纠正违规情况。若业主未能在指定限期内进行纠正工程,屋宇署就会发出法定命令,着令业主进行所需工程纠正违规情况,并会把有关命令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对于没有遵从法定命令的业主,屋宇署会考虑对其提出检控。对于不属于优先取缔类别的违建,屋宇署会因应情况向业主发出劝谕信或警告通知,敦促业主自行安排清拆违建。
对于特首的山顶大宅涉及违建,屋宇署表示,署方已多次强调,会不偏不倚地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并不会因为业主的身份而作任何特别安排。署方不会因为业主是高级政府官员或社会知名人士,而在执法上特别严苛或特别宽松。
就议员质询的特首山顶大宅4号屋地下低层的违建空间处理情况,屋宇署表示,今年6月26日到现场视察问题后,在翌日向发信给业主,要求提供该幅墙的构造及其建造目的的数据,其后3次书面催促提供有关资料。
11月23日,特首发出声明,内容包括有关4号屋地下低层空间的资料,屋宇署随即在接着的第一个工作日(即11月26日)到现场视察。经视察后,屋宇署确定有关楼面空间属于需要优先取缔的违建,署方已在12月3日向业主发出劝谕信,敦促其尽快拆除有关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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